香港年金計劃是由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承保的保險產品,在保單持有人繳付整付保費後,只要保單仍然生效,保單持有人將收取終身的保證每月年金金額。保證每月年金金額將在保單開始時訂定,並在保單持有人有生之年維持不變。
現時每次申請香港年金計劃的最低保費金額為50,000港元,及現時個人最高保費金額為5,000,000港元。
一般只要年滿60歲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合資格申請香港年金計劃,但香港年金有限公司就申請批核結果有最終決定權(包括但不限於拒絕接納申請)。
一般只要年滿60歲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便可申請香港年金計劃。而就資格的其他個別情況,或想知更多有關詳情,歡迎致電香港年金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 (852) 2512-5000或致電郵[email protected]與客戶關係部聯絡。
每個人的財務需要及對退休生活質素的要求都有所不同。無論你打算退休生活過得豐裕些或簡單些,都需要先清楚了解自己需要甚麼類型的理財產品、退休生活、你的預期壽命、你現在的財務狀況及可承受的風險。你要先了解香港年金計劃的作用及有關的保單條款和保障範圍,並考慮清楚香港年金計劃是否切合你的個人需要。想認識多些香港年金計劃及此計劃是否切合你的退休需要,可透過香港年金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852) 2512-5000或網站(www.hkmca.hk/hkmcaphp/php/chi/appointment_form.html)預約銷售會面或查詢。
另外,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網站提供兩個計算機給閣下參考:
「永不乾塘」計算機;旨在協助你了解長壽風險和明白儲蓄同投資有機會未能應付有生之年的長期開支;及
「壽比南山」計算機;旨在根據統計數據下,看看因應年齡及性別推算的預期壽命。
有關保證每月年金金額的計算,可參照產品小冊子的保證每月年金金額示例表,或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網站的香港年金計劃計算機(www.hkmca.hk/hkmcaphp/php/calculator_web_tc.php)所作出的估算。
保證期指在保單簽發日決定及在承保表述明的期間,由保費起繳日開始,將按照保單的條款及細則支付保證每月年金金額,直至支付的保證每月年金金額的總額達到已支付保費的105%。
所有計劃投保申請必須透過以下其中一個方法預約辦理:
- 網上預約
請於本公司網頁選擇你首選的客戶服務中心、日期及時間。我們將於兩星期內,按各客戶服務中心最新的預約情況以電話或電郵與你確認你的預約。 - 電話預約
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2512-5000與我們預約會面的客戶服務中心、日期及時間。
屆時請親臨你指定的客戶服務中心,專責同事會為你講解香港年金計劃詳情,進行財務需要分析及安排申請投保手續 (如適用)。
客戶服務中心地址
- 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一座32樓3202-05室
- 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180號Two Harbour Square 19樓
- 香港九龍荔枝角長沙灣道909號22樓
註 : 香港年金計劃不設網上投保。
請帶備以下所需文件及資料: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
- 用以收取保證每月年金金額之個人銀行戶口證明,例如附有賬戶持有人英文姓名及賬戶號碼的銀行存摺或最近3個月內發出的銀行月結單 或其他證明文件副本。
- 指定受益人的全名及香港身分證號碼 (如適用)。
- 如選擇以支票繳付保費,請帶備你的個人支票簿 (只接受於本港銀行發出之港元支票)。
- 如選擇以銀行轉賬或銀行本票繳付保費,專責同事屆時將為你提供所需詳情。
請注意:恕不接受以現金或期票繳付保費。
香港年金計劃的保費繳付期為整付保費,即是申請時一筆過繳付保費。換言之,你並不需要為香港年金計劃定期繳付保費。
請於申請投保簽署日的10天內全數繳付所需保費,付款方法如下:
- 個人戶口支票 (只接受於本港銀行發出之港元支票)
- 如賬戶持有人的姓名/賬戶號碼沒有編印在票面上,請提供支票日期前3個月內銀行發出附有賬戶持有人姓名及相關之賬戶號碼的銀行月結單副本。
- 銀行轉賬 (只接受透過港元銀行戶口轉賬)
- 請提交銀行入數紙副本,並須註明投保申請書編號、準保單持有人姓名、繳付金額及賬戶持有人姓名 (如賬戶持有人不同於準保單持有人)。
- 銀行本票
- 請於會面當日與專責同事確實所需繳付的保費金額後才購買銀行本票。
- 必須提供由發票銀行簽發並印有付款者姓名的正式收據副本。背面寫上以下資料:
- 投保申請書編號
- 準保單持有人姓名
- 準保單持有人聯絡電話
請注意:
- 恕不接受以現金或期票繳付保費。
- 如投保簽署日的10天後才繳付保費 ,保費起繳日將根據香港年金公司的規定而決定。
保費可以由準保單持有人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18歲或以上)或兄弟姐妹)繳付,並需同時提交第三者付款聲明書及第三者付款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每月年金金額會在保單簽發並從保單的保費起繳日後的下一個月起開始發放。
香港年金有限公司建議申請人攜同一名見證人進行銷售會面。如申請人為下述人士,則必須攜同見證人進行銷售會面:
(1) 患有視障;或
(2) 患有嚴重聽障;或
(3) 不能閱讀及理解中文及英文。
香港年金計劃是終身保險產品。保單持有人可於保單生效及保證期內退保。退保價值將等於退保時保單內的保證現金價值。於保證期後,保單再沒有退保價值。
可以。保單持有人可以向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索取一份「更改用作收取保證每月年金金額銀行賬戶申請表」,請於填妥及簽署有關表格,連同有關銀行賬戶存摺或月結單副本提交給本公司作跟進。
醫療和牙科開支特別款項提取是在保單的保證期內予以受保人應付突如奇來的醫療和牙科開支^可提取的特別款項。可供提取的特別款項提取價值將以接受特別款項提取申請之日釐定。接受日期為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接受受保人的申請之日。特別款項提取只適用於保證期內。
特別款項提取僅可在受保人有生之年及香港年金有限公司就同一受保人簽發的所有保單下透過單次申請並只能作出一次申請,受保人最高可提取百分百已繳保費的餘額(即扣除已收取的年金金額後之剩餘金額),每名受保人的終身總提取上限為1,000,000港元。如果就同一受保人所作的特別款項提取之單次申請已經被公司接受,將不會再接受任何其他特別款項提取申請。
^ 醫療和牙科開支包括在香港進行或將會進行的醫療和牙科治療及/或醫療和牙科檢驗而衍生或將會衍生的實際或預計的醫療和牙科開支金額。
醫療和牙科開支的特別款項提取僅可用以支付從下列任何一項直接產生或將會產生的醫療和牙科開支之實際或預計金額:
- 按註冊醫生和牙醫建議在醫療和牙科機構提供及/或進行屬於醫療和牙科必須之醫療和牙科治療;及
- 就診斷某一疾病而言註冊醫生和牙醫認爲屬於醫療和牙科必須之醫療和牙科檢驗。
當中,醫療和牙科開支包括病房及膳食費用、醫生費用、專科醫生費用、手術費用、麻醉費用和手術室費用、深切治療費用、醫療和牙科檢驗費用、雜項及醫療和牙科服務。
醫療和牙科檢驗、如每年例行身體檢查、例行口腔檢查、洗牙和預防治療等不屬於註冊醫生和牙醫認為是就診斷某一疾病而醫療和牙科必須的醫療和牙科檢驗,所以是不可以的。
提取特別款項後,保證期不會受影響,但保證每月年金金額、保證現金價值、身故賠償(如適用)及保單將會派發的利益總額將會相應調低。
指定受益人可致電香港年金有限公司(香港年金公司)客戶服務熱線 (852) 2512-5000查詢、索取身故賠償申請表並預約前往香港年金公司於九龍之申請服務及客戶服務中心(地址: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180號Two Harbour Square 19樓);或於香港之申請服務及客戶服務中心(地址: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1座32樓3202-05室)辦理身故索償申請手續。如指定受益人身處海外,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與我們聯絡。
如受保人因疾病 / 自然死亡,申請所需文件如下:
指定受益人須填妥1)身故賠償申請表*及2)由受益人填寫的個人自我證明表格*,並連同3)保單正本或保單遺失聲明、4)死亡證/公證書/法院命令假定死亡證/由認可機構發出的死亡證明之正本或經認證之副本^、5) 死者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經認證之副本^及6)指定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的認證副本^等到香港年金公司於香港或九龍之申請服務及客戶服務中心以辦理身故索償申請手續。*如保單指定受益人多於一位,每位指定受益人必須個別填寫一份身故賠償申請表及一份個人自我證明表格。
^必須經由香港年金公司認證(除非屬於海外指定受益人,他/她可聯繫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專業第三方進行認證),如有任何疑問,指定受益人可致電香港年金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或作電郵查詢。
如受保人因意外或非自然死亡,申請所需文件如下:
指定受益人除了填妥1)身故賠償申請表*及2)由受益人填寫的個人自我證明表格*,並連同3)保單正本或保單遺失聲明、4)死亡證/公證書/法院命令假定死亡證/由認可機構發出的死亡證明之正本或經認證之副本^、5)死者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經認證之副本^及6)指定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經認證之副本^等之外,另外需要視乎實際情況,帶備7)警方及/或交通意外報告、8)驗屍報告/死因報告(根據要求)、9)喪葬證明書、10)剪報等到香港年金公司於香港或九龍之申請服務及客戶服務中心以辦理身故索償申請手續。
*如保單指定受益人多於一位,每位指定受益人必須個別填寫一份身故賠償申請表及一份個人自我證明表格。
^必須經由香港年金公司認證(除非屬於海外指定受益人,他/她可聯繫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專業第三方進行認證),如有任何疑問,指定受益人可致電香港年金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或作電郵查詢。
若保單內沒有指定受益人,保單持有人的遺產承辦人須出示 1)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書及 2)遺產管理人或遺產執行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確認身份,並填妥身故賠償申請表及帶備於問題18或19所列的相關文件,以作出身故索償申請。保單持有人的遺產承辦人可致電香港年金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或電郵至我們作查詢。
於收悉指定受益人遞交之身故賠償申請表及於問題18或19所列之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公證書/法院命令假定死亡證/由認可機構發出的死亡證明之正本或經認證之副本^)後,香港年金有限公司(香港年金公司)會安排停止派發保證每月年金金額至保單持有人的賬戶。
^必須經由香港年金公司認證(除非屬於海外指定受益人,他/她可聯繫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專業第三方進行認證),如有任何疑問有關可接受的死亡證明類別,指定受益人可致電香港年金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或作電郵查詢。
身故賠償金額將於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收到身故索償申請之日釐定。因此,延遲提交身故索償申請可能會減少指定受益人將收到的身故賠償金額。若在保證期後才收到身故索償申請,指定受益人可能未能獲得任何身故賠償金額。
餘下未派發的保證每月年金金額將按月發放給指定受益人的遺產承辦人,至保證期結束為止。
於2018年12月12日優化措施實施後,所有現有客戶及新客戶保單中,當指定受益人選擇一筆過身故賠償是不會再有折讓。
一筆過身故賠償相等於以下較高者:
- 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收到身故索償申請當日之保單內的保證現金價值;及
- 已繳保費的100%(須扣除直至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收到身故索償申請當日已派發的累積保證每月年金金額) 。
於保證期後,保單沒有身故賠償。
一筆過身故賠償金額將以支票形式發放予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須親臨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於九龍之申請服務及客戶服務中心(地址:香港九龍觀塘偉業街180號Two Harbour Square 19樓)領取支票。
每月身故賠償金額會派發至指定受益人所指定的,經香港銀行開設的港元賬戶內,故此指定受益人於申請身故賠償時需要提供銀行賬戶證明文件。
當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收妥由指定受益人提交的身故賠償申請表及其他相關文件並確認無誤後,有關身故賠償金額大約會於十四個工作天內以支票(適用於一筆過身故賠償)或銀行轉賬(於下一個派發日)(適用於每月身故賠償)發放。
香港年金計劃是即期年金,而並非合資格可扣稅的延期年金。
如你於推廣期內成功投保香港年金計劃,將有機會獲享以下兩項優惠1:
推廣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
優惠1:「終身加碼月月享」推廣優惠2
每名受保人新投保的首30萬港元保費所收取的每月年金金額將會終身增加25%。
優惠2:保費折扣推廣優惠2
如你為註冊強積金或公積金計劃現有/前成員或AMIGOS By HKMC會員,每份合資格新保單可獲享2%保費折扣優惠。
詳情請瀏覽﹕https://www.hkmca.hk/chi/information_centre/articles/13_Tips_for_Lifelong_Dual_Booster_offer.html
請注意 :
1每份保單不能同時獲享多於一項優惠。
2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額外每月金額會連同保證每月年金金額,一筆過存入保單持有人指定的銀行戶口。
「醫療和牙科開支特別款項提取」為香港年金計劃的一個特點。保單持有人可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文件申請此特別款項提取。此安排為客戶提供彈性,以便更靈活地應付相關開支。
由 2024年4月29日起,最高可提取金額上限已免除已繳保費之50%的限制,而提高至已繳保費金額之100%(須扣除已派發的累積保證每月年金金額)。此安排的其他相關條款及細則維持不變,並適用於所有現有生效保單及新投保保單。